问题 | 集体户口需要哪些文件? |
释义 | 集体户口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落户手续:一是从公司的集体户口薄上借出个人的“户籍卡”原件办理完手续后归还;二是向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一份“户籍证明”办理手续,其它所需证件与资料与常住户口无异。 法律分析 当事人是集体户口的话,当事人本人是没有户口薄的。现因你要用办理落户手续,你可以从公司的集体户口薄上将你个人的“户籍卡”原件从公司借出来,待办理完手续后,再将个人的“户籍卡”原件还给公司就行了。 还有一种方式是,你到你现在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户籍证明”也能用于办理落户手续。其它要提交的证件与资料就与其它常住户口的人办理手续没有任何区别了。 拓展延伸 集体户口申请所需文件清单 申请集体户口所需的文件清单包括:1.集体户口申请表;2.集体户口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3.集体户口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如结婚证、离婚证等);4.集体户口申请人的工作单位证明文件(如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明等);5.集体户口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文件(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等);6.集体户口申请人的居住证明文件(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7.集体户口申请人的子女相关证明文件(如出生证明、监护文件等);8.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证明、医疗证明等)。请准备好以上文件并按要求提交,以便顺利办理集体户口申请。 结语 办理集体户口申请时,若您本人没有户口薄,可向公司借用集体户口薄上的户籍卡原件,办理完手续后归还即可;另一种方式是向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户籍证明,也可用于办理落户手续。提交申请所需文件包括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工作单位证明、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子女相关证明等。请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文件,以顺利办理集体户口申请。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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