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证书信息的联系人是能够联系到个体或企业的负责人,也称为联络员。其主要负责本企业或个体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及个体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当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联络员负责企业年报和其它即时信息的申报和公示工作,信息公示关系到企业的信用度,企业应将企业高管定为联络人,避免因人员变动频繁备案。个体的联络员除了营业执照上注册登记的个人外,可以将家庭成员填成联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十六条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办理。 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 第十九条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法人根据章程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