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院手续没办理要一直收床位费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遵照医嘱而出院了,既医生已经认为病人符合了出院条件,没有办理手续只是程序没有完善,不影响实质已经出院的结果,不应再收取床位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一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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