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
释义 | 离职之后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但是要注意的是,要是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的,是不能够提取的。1、本地户口在离职时,不能马上提取住房公积金,通常需要先将住房公积金封存2年时间人,然后才可以申请提取。2、非本地户口,或者是户口迁出公积金缴存地的职工离职后,如果不打算在公积金缴存地继续工作,那么不需要封存公积金账户,可以直接申请销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一、公积金的七大用途有: 1、用于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2、可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3、还可以用来租房,可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还能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5、对于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遇到以上八种情况时,可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可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7、最受关注的是最后一种用途,可以用来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二、住房公积金提现手续怎么办 1、已有住房且有房产证:持房产证(须是本人的)、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去公积金中心领取并拿回单位盖章且填写单位的公积金帐号;规模大的单位一般财务部门会存有这样的表格)、本人的身份证,到所在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然后到银行支取(公积金中心会告诉你是哪家银行)。 2、贷款购房:持购房合同、购房贷款合同、还款明细(银行打印的,最好事先咨询一下贷款行和公积金中心,需要多长时间的还款明细)、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或者婚后贷款购房,又或者提取双方的公积金的话,还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住房公积金有以下几种用途: 用途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用途三:租房 1、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用途四:父母给儿女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用途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1、离、退休的;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8、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用途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途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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