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包括: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侵权人有责任排除危害;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有责任对直接受到危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在环境民事责任中,主观上的过错与行为的违法性不再那么被注重。更加注重的是致害行为和损害结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在民法上,承担民事责任以行为的“违法性”为必要要件,但环境法中不把行为的违法性当做承担环境民事责任的必要要件。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构成一般件: 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 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在我国,有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行为人如违反这些规范性文件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就须对该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 此处所称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种情形。有人因环境污染而染病、死亡,农作物因环境污染而欠收、绝收等。 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这是指有关的损害事实是由行为人所实施的污染环境行为所造成。污染环境行为是因,损害事实是果。只有在二者有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只是较为轻的责任,但是责任的承担也是按照所造成的事实损害来确定的,好了以上就是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的; 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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