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