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肇事逃逸商业保险是否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商业保险合同是否应当赔偿交通事故和逃逸,取决于其免责条款是否有特别提示。没有明确提示和说明的,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应当赔偿。保险合同订立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保单应当附有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到底有效吗?怎么处理 有效,但保险法对于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所限制。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二、签订合同时免责条款如何认定 对格式免责条款效力及适用的审查应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从程序方面看,提供格式免责条款方是否尽到了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 未对免责条款内容进行提示和明确说明的,免责条款对合同相对方不发生效力。从实体方面看,免责条款首先不得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其次不得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己方责任义务、加重对方责任义务、排除对方应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的情形。再次,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