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收容教育属于一种行政强制教育措施,不是刑事羁押措施。卖淫、嫖娼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于卖淫、嫖娼人员,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