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没去,以后怎么办 |
释义 | 行政拘留不去会被强制执行拘留措施。 但如果被处罚人是因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暂缓执行,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申请暂缓执行后,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会责令当事人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然后行政拘留就可以暂缓执行了。 拘留具体流程有以下: 1、即时执行: (1)开具《公安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 (2)由2名以上民警将被处罚人送达拘留所执行,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3)与拘留所办理交接手续; (4)将《行政拘留执行回执》存入案卷备查。 2、暂缓执行: (1)由法制部门对暂缓执行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事由,评估采取暂缓执行的社会危险程度; (2)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填写《暂缓执行审批表》; (3)报局领导审批; (4)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 (5)制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一式三份,分别送申请人、办案单位,一份存档备查。 3、不予执行: (1)确认违法行为人是否符合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定条件; (2)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并提出不执行拘留的建议; (3)经办案部门领导同意、送法制部门审核后,报分县局领导审批;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执行栏目载明不予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综上所述,如果被行政拘留了,一定要记得按照规定的执行,不然到时后会被处罚,以及会带来一定的不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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