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起诉应该准备哪些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起诉借钱不还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例如身份证明或者企业的营业执照;能证据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 一、借给别人五万元没有写借条怎么办 债权人借给别人5万元,如果没有写借条的,可以提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例如收据、欠条等其他的债权凭证或者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如果没有上述证据的,则出借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其出具相关的借款凭证。 二、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如何去处理 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追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借款人不还钱会怎么处理 借款人不还钱的处理办法: 1、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 2、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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