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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钱不还起诉时需要什么证据
释义
    借钱不还时起诉需要的证据包括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等,证明出借人提供了借款的证据,如转账记录等,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其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
    一、没有借条但有转账记录的借条有效吗?
    没有转账记录的借条有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出借人不仅要有借款合同,而且还必须证明已经实际将钱交给了借款人,即借款人真正收到了钱合同才成立。转账凭证是非常有力的证据。如果没有转账凭证,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确实已经将钱交给对方的,那么法院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因为证据不足,所以出借人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二、借款未写借条能起诉吗
    借款未写借条可以起诉。对于没有借条的该类情况,可以通过自己的主张以及银行转款记录来认定是借款关系,当然如果能提供借条会更好。建议起诉处理,可以把银行的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人若是没有借条的话,可以提供其他的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
    三、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有一部分民间借贷是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比如缺少借条,欠条。而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有时很难举出说服力很强的证据。民间借贷纠纷的审理重点在证据的确认,这也是审理的难点,而证据确认的难点,在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中,通常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对于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出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已经归还借款的事实,借款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在原告仅提供转账凭证的情况下,被告抗辩主张原告的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的情况下,被告应当对其该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在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进一步的举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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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