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后,被告人有权申请更换辩护律师。但需注意,被告人在审理期间多次更换辩护律师可能会影响案件审理进程。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自行请辩护人,也可以委托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人。辩护人一经选定,不得更换。但因故不能继续进行辩护的,经代理人或者本人申请,由主审法官决定是否更换。”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三条规定,“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可以申请更换辩护人。但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多次更换辩护人,影响案件审理进程的,应当视情节予以制止。” 综上所述,被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后,被告人有权申请更换辩护律师。但需注意,被告人在审理期间多次更换辩护律师可能会影响案件审理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