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犯罪和刑事犯罪 |
释义 | 刑事犯罪更严重。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而依法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的违法,与民事违法和刑事违法不同,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法上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只有当他们以行政法主体身份或以行政法主体名义出现时,他们的违法才能构成行政违法。(这个一般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刑事违法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一般而言刑事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最大,要受到司法机关的追究,可能要受刑事惩罚。(这些犯罪行为包括杀人、强奸等) 一、行政处罚有什么措施 1、我国《行政处罚法》中对行政处罚种类有明确规定: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2、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 3、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财产罚 (1)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 (2)罚款。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 (3)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或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 2、申诫罚 (1)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它是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处罚方式。 (2)警告。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提出告诫或谴责。 (3)通报批评。是对违法者在荣誉上或信誉上的惩戒措施。通报批评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行政责任的类别 1、根据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责任和国家公务员的责任。 2、根据行政责任所涉及的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内部行政责任和外部行政责任。 内部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时因行政违法而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 外部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时因行政违法而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 3、根据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 补救性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违法主体对因其行政违法而受到损害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补救的责任方式。 惩罚性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违法主体因其行政违法而必须接受惩罚的责任方式。 4、根据行政责任的具体内容不同,可以分为精神罚、财产罚、身份罚。 精神罚是对行政违法主体的精神上的惩戒,它不直接涉及被惩罚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但它对于引起行政违法主体的警觉,并防止下次重犯起着较大的作用,如警告。 财产罚是强迫造成损害后果的行政行为主体交纳一定金额的罚款,或者剥夺其某些财产权利的责任,如行政赔偿。 身份罚是对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主体以及国家公务员的特定方面的权力予以限制或者剥夺,进而改变其身份的一种责任,如撤职、开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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