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生育险异地报销,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结婚证及复印件;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