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纠纷中的证据可以包括书面合同、口头约定、电子邮件、短信、录音等各种形式的证据。对于书面合同,应当注意签署日期、签署地点、签名、盖章等公证证明的相关内容,以保证其有效性。对于口头约定,应当寻找证人,并通过证人证言的方式来证明其真实性。电子邮件、短信等电子信息的证据,需要注意保全证据的完整性,以确保其不被修改或删除。录音等调解记录也是证明合同内容以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有效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履行合同提供的证据,不适宜留存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出具证明或者复制件,或者以其它方式予以保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主张的事实,有证据证明的,应当提交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