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房产继承的办理方法 |
释义 | 遗嘱继承房产的办理程序及法律规定:继承人需办理死亡证明、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等手续,并持相关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人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一般均等,但特殊困难或扶养义务可多分或少分。继承人应协商解决继承问题,如协商不成可调解或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根据遗嘱,房产继承方式如下: 1. 继承人需要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户籍和死亡证明的手续。 2. 如果被继承人在医院死亡,继承人需要让医院开具死亡证明。 二、继承人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三、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四、继承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房产继承中并存,继承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遗嘱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然后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最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法定继承人则需要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籍和死亡证明手续,再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在分配遗产时,一般应当均等,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因此,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房产继承中都很重要,需要认真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