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避免欠条带来的麻烦 |
释义 | 如何写欠条:1、借款通过银行转账,并保留账户流水;2、如借款现金,可通过录音取证;3、欠条应注明币种、出借日期、还款日期、利息计算方法;4、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5、借款人应提供身份资料,并复印身份证;6、约定管辖权以提高诉讼效率和降低成本。 法律分析 写欠条的注意事项: 一、借钱给他人应当收集借款证据,即要求借款人打欠条。 1、通过银行转账。这是借款他人的首先方式。一旦出借人将自己名下的账号款项转到借款人名下的账户,那么这个记录将被银行记录。如果产生纠纷,那么出借人很容易通过银行打“账户流水”的方式收集书面凭证,用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另外,万一借款人遗失了欠条的重要凭证,也可以通过到银行打单的方式收集凭证。 2、录音取证。钱是通过现金方式借出去了,借款人又没说不还,还款日期没有着落。怎么办?这个时候,出借人手上没有欠条凭证的话,应当考虑录音了。在纠纷没有发生前,出借人通过电话催促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很容易在电话里承诺借贷关系。这样,出借人就取得了第一手证据材料。 二、欠条应当注明出借币种、出借日期、还款日期、利息计算方法。1、如果出借币种不是人民币,则必须注明出借币种,如美元、港币。不注明币种的,均视为币种为人民币。2、出借日期是证明借款时间的重要要素之一。 3、还款日期是计算利息、计算诉讼时效的重要要素。如无还款日期且无约定利息,则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偿还利息。特别提示:一旦约定了还款日期,出借人必须注意收集在还款日期之日起两年内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的证据。如两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借款人书面承认借款事实、确认还款计划等。如出借人无前述证据,则两年诉讼时效一过,欠条变成“裸债权”,即这种债权将面临不被法院支持、保护的风险。 4、利息必须明确约定,但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上文,如无利息约定,出借人不能计算利息,但约定了利息应当参照当时银行的贷款利率,超过4倍的部分无效。 三、欠条应注明借款人身份资料在写欠条时,出借人应当督促借款人写明身份证号码,地址,同时复印借款人身份证留底。另外,如借款人是已婚的,出借人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实务中,借款人可以根据夫妻继存期间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法理,将借款人及其配偶列为被告,从而防止“夫妻串通逃债”,多一重保障。 四、欠条约定管辖便于提交诉讼效率,减少诉讼成本。 结语 合理的欠条约定可以提高借贷双方的权益保障和诉讼效率。首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借款可获得书面凭证,避免争议时的困扰。其次,如采用现金方式,建议出借人录音取证,以确保借贷关系的明确。欠条应注明币种、出借日期、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此外,借款人身份信息的明确和备份,以及约定管辖权,也是保护出借人权益的重要措施。以上是撰写欠条时需要注意的要点,以减少借贷纠纷和降低诉讼成本。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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