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伤者医药费由谁来垫付? |
释义 | 交通事故后,各方对伤者医疗费有垫付义务,若肇事方不履行,伤者可通过诉前等方式保障自己后期赔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垫付1万元,商业险仍有垫付义务。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本人、肇事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以及交通基交通事故的救助机构对伤者的医疗费都有垫付义务。若肇事方不履行垫付义务,伤者本人可以通过诉前等方式来保障自己后期能够得到赔偿。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垫付1万元,在商业险范围内仍具有垫付义务。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未出,谁应承担伤者医药费用? 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往往关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以及伤者医药费的支付责任。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言,由于尚未出具,双方暂时无法确定责任的归属。因此,在此阶段,无法明确指定谁应承担伤者的医药费用。然而,根据常规情况,一般情况下,伤者的医药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来承担。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责任方将根据认定结果负责支付伤者的医药费用。因此,双方应等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以确定责任方并解决伤者医药费用支付问题。 结语 交通事故发生后,各方对伤者的医疗费都有垫付义务。若肇事方不履行义务,伤者可通过诉前方式保障自己得到赔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垫付1万元,在商业险范围内仍有垫付义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责任方将负责支付伤者的医药费用。双方应等待认定书出具,确定责任方并解决医药费用支付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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