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失联,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也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者通过辞职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失联收不到辞职申请书的,可以参考《民法典》,直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自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送达对方时解除。 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