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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如何申请鉴定工伤
释义
    申请认定工伤的办法:用人单位在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社保行政部门在受理后的六十日内作出决定,情况较为简单的,则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或者单位不申请的,由职工一方在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依法作出决定。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一年,用人单位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处理有没有责任划分
    工伤处理没有责任划分,属于工伤,需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认定工伤,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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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