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说平台能否买断作者的作品修改权? |
释义 | 最近,有一位认识多年的作家朋友突然给我发消息,说他写完了一本小说,打算与某小说平台签约,让我帮忙审一下合同,看合同里面有没有啥风险? 不得不称赞这位朋友,正是他的法律意识,使他完美躲开一个法律陷阱。 审完这份《签约作品合作协议》后,我给他提出了9条法律意见,他看完之后,二话没说,就拒绝了这个平台的合作。 在合作协议当中,小说平台方想要的实在太多了,就连创作者的人身权都想要。 怎么来理解呢?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权当中的人身权利,是不允许转让和许可使用的。 但是平台却在合同条款当中,赫然写着将创作者除署名权以外的所有人身和财产权利都转让给自己。这样一来,就算他们对创作者的内容进行随意修改,都看起来貌似合法。 这一点让我的朋友很难接受。因为作品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可看得比孩子还重要,它是作家本人用心血凝结而成的,岂能让他人胡乱修改而无动于衷? 不止如此,还有更令人难以接受的,协议竟然还约定,如果平台方解除了协议,仍然有权对创作者的小说进行续写和二次创作。 这一点真的非常荒谬。 协议都解除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就意味着双方的权利义务都终止了,那么甲方凭什么对创作者的作品进行改写? 我当即就提出了修改建议“甲乙双方解除协议后,与该作品有关的所有著作权收归乙方所有。” 作家之所以会和小说平台合作,一来是为了让自己的作品和更多的人见面,二来也是希望能够从中获取一些报酬,但是甲方对创作者作品的使用与收益权竟然也做了极其苛刻的限制,这让我朋友更加难以接受,果断放弃了合作。 由于篇幅所限,这一部分我在下一篇文章当中展开来讲,欢迎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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