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对象 老年证遗失或损坏者,已符合以下条件: 1、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公民。 2、常住本省一年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国老人) 二、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申请人1寸免冠近照1张。 三、办理流程 办证人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老龄办申请办理。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现场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五、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老龄办 六、优待内容 凡具有本市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优待对象,根据不同条件和要求享受相应优待项目。 (一)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城市公交车站要设置无障碍等候专区,方便老年人乘车。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要设立不低于坐席数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 (二)市、区(县)级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大型活动期间除外)。60至64周岁老年人优惠购买市属公园通用年票,每张50元。提倡非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老年人给予适当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