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的签署要求见证人在场 |
释义 | 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签字。根据《民法典》第1135条,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需签名,并注明日期。根据第1140条,以下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及其他无见证能力者;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者。 法律分析 代书遗嘱最少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签字。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拓展延伸 代书遗嘱的有效性:见证人在场的必要性 代书遗嘱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遗嘱,由他人代为书写并代为签署。在代书遗嘱的签署过程中,见证人的在场是至关重要的。见证人的存在可以确保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遗嘱的有效性提供有力证据。 首先,见证人的在场可以防止遗嘱的篡改或伪造。代书遗嘱往往涉及重要的财产分配和继承事宜,因此,为了保护遗嘱的真实性,有必要确保有第三方在场作为证明人。见证人的签字和确认可以证明遗嘱并非被他人擅自修改或伪造。 其次,见证人的在场可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遗嘱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才能被视为有效。其中之一就是要求有合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人的存在可以证明遗嘱的签署是在合法的环境下进行的,遵循了法律的规定。 总之,代书遗嘱的有效性与见证人在场的必要性密切相关。见证人的存在可以保护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遗嘱的执行提供有力支持。因此,在代书遗嘱的签署过程中,确保有合格的见证人在场是至关重要的。 结语 代书遗嘱的有效性与见证人在场的必要性密切相关。见证人的存在可以确保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遗嘱的执行提供有力支持。见证人的在场可以防止遗嘱的篡改或伪造,并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因此,在代书遗嘱的签署过程中,确保有合格的见证人在场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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