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是否需要子女在场 |
释义 | 法律分析:立遗嘱并不需要子女在场。遗嘱是遗嘱人对生产财产依法处理的承诺。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他人继承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这种法律行为属于未经他人同意的单方面法律行为,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遗嘱一般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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