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款离婚该怎样分割 |
释义 | 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2、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 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 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分割。 一、民法典拆迁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的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收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应归个人所有。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补偿款中又只按面积算,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那么拆迁收益归取得公房承租权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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