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履约保证金能够办理退吗 |
释义 | 保证金,又称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一般来说,如果合同按照约定全部履行完毕的,给付定金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全部退还。如果合同部分履行的,可以退已履行部分的定金。一般而言,定金的性质相当于违约定金。大概意思是,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合同部分履行的,只能退还已履行部分的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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