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深圳缴纳公积金有多种方式,可以通过单位缴纳或者个人自己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通过单位缴纳: 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同时,职工应当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个职工只能办理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只设立一个。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通过个人自己缴纳: 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 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业务。 通过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生活号进行缴存。公积金联名卡的办理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积金账户:持有公积金账户的个人或单位可以申请公积金联名卡。 2、银行账户:通常需要在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同时开立银行账户,一般要求银行账户为个人名下的活期存款账户。 3、缴存要求:不同地区和不同银行对缴存要求不同,一般要求公积金缴存时间满6个月以上。 4、银行信用记录:申请人需要有良好的银行信用记录,包括银行卡使用记录和贷款记录等。 5、年龄要求:通常要求申请人年满18周岁。 综上所述,具体申请条件可能会因地区、银行等因素而有所差异,请在办理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