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员工隔离期间工资怎么算 |
释义 | 如果上海职工在疫情期间被隔离,企业应当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并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那么员工隔离期间工资发放原则是什么?劳动者被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应当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包含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时所发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 具体内容如下: 1、疫情隔离期间职工的工资应当照常发放。企业需要支付职工在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且不能以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与隔离期间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2、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3、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4、如果劳动者的奖金与个人或企业的业绩相关,则企业业绩不佳或停工、停产的情形下,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不予发放奖金的,企业发放工资不包括相关奖金是合理的。综上所述您清楚了吗?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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