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回迁房有房产证吗 |
释义 | 回迁房可办理房产证,需缴纳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购房合同中应有委托代办房产证的条款,可签署单独的委托书。协议中应约定办理期限、税费收缴凭证、违约处理、核验房产证、抵押登记事宜等,并要求提供正式收据。交费前了解税费标准,交费后保留收款凭证并要求公章确认。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规定回迁房有房产证吗 回迁房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回迁房一般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而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而不是房产证,回迁房房产证办理也是开发商委托代办的,回迁房房产证费用一般要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二、回迁房如何申请办理房产证 回迁民发拿到回迁房的购房合同时,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 三、购买回迁房注意事项 回迁房房产证委托代办协议中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XX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 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 5、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有些银行不扣押房产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 6、约定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 如果《购房合同》对此没有详细约定,请一定要在这份委托协议中争取加入这些条款。 回迁房房产证委托代办需缴纳的费用 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您缴纳这些费用。注意事项: 1、在交钱之前,请您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 2、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结语 回迁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等费用。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税费收缴凭证的提供时间、违约处理方式等事项。同时,购房人应核实税费的收缴标准,并保留好收款凭证。请注意避免收取白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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