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确定为自动投案的标准为:1、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2、被告人自首应该具备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3、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