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立遗嘱不是一定要手印。是否按手印由遗嘱人自行决定,按手印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之一,生效要件之一是签字。 如果遗嘱人亲自书写遗嘱的,则需要遗嘱人亲笔签名。如果遗嘱人委托他人代写遗嘱的,则需要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