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工资的多少呢 |
释义 |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没有底薪犯法吗? 公司实行无底薪制度是不合法的。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即使没有完成定额的任务,公司也是应该支付给最低工资。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拒不支付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实习期过后工资和转正工资分别是什么意思 顶岗实习的实习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而转正后的工资是按相同岗位工资计算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的工资是不是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工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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