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要约生效合同成立了吗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送达受要约人后生效,要约生效的,合同未成立,要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生效后,合同才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判断合同是否存在;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而合同的生效必须依法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要约生效合同成立了吗 要约送达受要约人后生效,要约生效的,合同未成立,要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生效后,合同才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时间】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重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重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其结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其结果则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等多种情形。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在送达受要约人后生效,要约生效后,承诺方的承诺生效,合同才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而合同的生效则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效力。判断合同是否成立是事实判断,判断合同是否有效是法律价值判断。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的生效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一条 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二条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八十七条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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