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有什么 |
释义 | 租赁合同解除条件:1)房屋损毁非承租人原因;2)不定期租赁合同;3)租赁物侵害承租人安全或健康。根据《民法典》第729、730条,若租赁物毁损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若租赁物毁损部分或全部,承租人可要求减少或不支付租金。对于无明确租赁期限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随时解除,但需提前通知对方。 法律分析 承租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为: 1、租赁的房屋由于非承租人原因部分或全部损毁的; 2、签订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 3、租赁物侵害到承租人人身安全或健康的。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拓展延伸 承租人的权利:合同解除条件和程序 承租人在特定情况下拥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1)租赁物严重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2)出租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3)出租人侵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承租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程序,书面通知出租人解除合同,并返还相应的租金或赔偿金。在解除合同后,承租人应及时退还租赁物,并承担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承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前慎重考虑,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在特定情况下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这些情况包括租赁物严重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出租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出租人侵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的程序书面通知出租人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的租金或赔偿金。解除合同后,承租人应及时归还租赁物,并承担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在解除合同之前,承租人应慎重考虑,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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