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蓝牌小货车上高速公路的,需要称重。高速超限超载的标准规定如下: 1、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Kg; 2、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Kg;三轴车辆火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Kg; 3、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Kg;四轴车辆火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Kg。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