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一方有配偶的情况构成重婚罪。常见的重婚情形包括两个法律婚的重婚、先法律婚后事实婚、两个事实婚的重婚、先事实婚后法律婚以及明知对方有配偶而重婚。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 民法典规定,和他人长期同居,如果一方有配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就会构成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常见重婚的情形有哪几种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和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的规定,民法典明确禁止重婚行为。重婚是指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的行为,当其中一方已有配偶时,就构成了重婚罪。常见的重婚情形包括两个法律婚的重婚、先法律婚后事实婚、两个事实婚的重婚、先事实婚后法律婚等。重婚行为不仅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也损害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因此,我们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珍视婚姻家庭,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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