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并且伴有患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羁押时满,未能结案的情况,均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重点是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的人不会再使社会发生危险危害的。取保候审一般是由保证人担保,并且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不会出逃,并且能随时配合侦查破案的,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