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公益诉讼有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二)被告的行为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据; (三)消费者组织就涉诉事项已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的规定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