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关拆迁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写明双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现住址;双方结婚时间,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感情不和的原因;房产归属、债权与债务、拆迁补偿分配、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立协议人签章,署明具体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