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板不让辞工,不发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其他情况提前三十日。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可先协商索要并留下欠条,如无进展可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最后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维护权利: 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 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拓展延伸 如何维权?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当老板拖欠工资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与老板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对工资拖欠的不满,并要求支付欠款。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提交相关证据并申请调解或仲裁。另外,您还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途径并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证明。最重要的是,不要放弃自己的权益,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获得应得的工资。 结语 维护劳动者权益,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灵活多样。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先协商索要,如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甚至诉诸劳动仲裁。保留证据、咨询律师是重要举措。坚定维权,争取应得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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