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伐树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一、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 答: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或个人所有或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比如:在施工时,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施工现场的林木肆意砍伐。 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立案标准规定如下: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代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5、其他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第五十七条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方便申请人办理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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