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兼并后公司债务是由谁承担 |
释义 | 公司兼并后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企业兼并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一家企业以支付现金、股票或承担债务等多种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两家企业的资产重新组合,建立一个新企业,原各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行为。 一、两个公司合并是什么意思?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签订合并协议,将其资产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的过程。公司合并可以是吸收合并,也可以是新设合并。公司在进行合并时,应该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且编制出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都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进行承继。 二、公司合并的好处和坏处 1、相对于收购而言,企业合并不用支付现金或少付现金而主要是通过交换股票的方式进行,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并把由此产生的现金流量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重点发展领域,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目标公司股东可自动成为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东,保证了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合并后企业的整合和运作。 2、企业合并协议是在合并双方相互充分协商基础上达成的自愿联合,相对于敌意收购而言,操作简便,避免了敌意收购可能造成两败俱伤的风险。 3、对于参与合并的企业股东而言,由于企业合并主要不以现金进行交易,可以享受延迟纳税的税收优惠待遇。 从被兼并方的角度来看,已知的可能出现的坏处:可能造成国有资产价值低估和流失;被兼并的公司由于主权受到限制,盈利被迫分层;同样由于主权受限,被兼并公司员工可能面临薪酬福利变动、强制裁员等情况;国企之间并购过多地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会导致并购风险的扩散。国企并购的体内循环局限了交换的市场范围,不利于企业价值的发现,也不利于企业问题的解决。 三、换股并购的优点 1、收购方不需要支付大量现金,因而不会使公司的营运资金遭到挤占。有效减轻并购企业财务压力,降低并购成本。通过换股,并购企业无须对目标企业支付现金,这不仅能直接美化并购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而且从实质上缓解了并购企业的营运资金压力。 2、目标公司的股东可以推迟收益实现时间,享受税收优惠。换股并购交易中,当目标公司存在税务亏损的情况下,并购企业可将该税务亏损从其日常盈利中进行抵扣,这对保护并购资金盈余、减轻税负具有重要意义。另外,由于换股并购交易完成后,出售方获得的并非现金或者资产,而是对方公司的股票,因此只有当其在对所持股票进行变现时,才需要纳税,此即通过延缓收益确认时间实现了所得税递延,有利于企业进行税务筹划。 3、收购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纳入兼并公司,但目标公司的股东仍保留其所有者权益,能够分享兼并公司所实现的价值增值。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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