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前的嫁妆是女方个人赠与,婚后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赠与,属于共同财产,但可以根据约定确认归属。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法院通常支持。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而婚后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权利的归属应根据协议确认。彩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一般法院会予支持。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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