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此次政策规范了三种公积金提取行为。第一、对于房屋频繁交易的,即1年内交易过两次的,不允许提取公积金。第二、对于异地购房且刚落户的,则应持有住房半年才可以提取。第三、职工已经离职后无法提取账户余额,则可以采取销户方式进行。这三点内容的核心在于打击套取公积金的做法。这说明部分中介在违规操作,借某套房源的频繁炒作,来不断进行套现。换而言之,此类交易是不真实的,存在违规套取公积金的恶意倾向,必须严厉打击。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