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公司不予放行,劳动者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雇主不同意,也可以在30天后离职并要求结算工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你可以写辞职报告,提前一个月书面邮寄给工作单位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你辞职,你也可以在用人单位收到辞职报告满30天时办理工作交接并离职,此时已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算工资。 法律客观: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拓展延伸 解决离职后公司拒绝放行的劳动纠纷 离职后公司拒绝放行的劳动纠纷是一种常见的问题。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纠纷。首先,劳动者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拒绝放行的原因,并尝试解决分歧。如果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仲裁机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途径。在提起诉讼之前,劳动者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离职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最后,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解决这类纠纷,劳动者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辞职,劳动者也可以在用人单位收到辞职报告满30天时办理工作交接并离职,要求结算工资。离职后,如果公司拒绝放行,劳动者可以采取沟通、法律援助、收集证据等措施解决纠纷,并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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