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在调解中邀请其他人参与? |
释义 | 法院调解时,可以带亲人,但不是必须的。调解员善于调动外部因素,取得亲友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帮助。对于未成年人,应通知其父母或监护人到场,但若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且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本人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 法律分析 法院调解时,可以带亲人,但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考量。人们生活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受到周围各种力量的影响,许多情况下,矛盾纠纷的发生和解决,并不是一个人所能办到的。因此,调解员一般善于调动影响纠纷和当事人的外部因素,取得当事人的亲友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帮助。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但是,当事人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本人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 拓展延伸 调解中的第三方参与:扩展调解过程中邀请其他人参与的可能性 调解中的第三方参与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被允许。根据特定的调解规定和当事人的意愿,邀请其他人参与调解过程可以提供额外的帮助和资源。第三方的参与可以提供中立的观点和专业的意见,有助于解决争议和促进双方的理解与合作。然而,邀请其他人参与调解需要慎重考虑,确保他们的参与不会增加复杂性或引发更多的争议。调解人应在确保公正、平等和保密性的前提下,与当事人共同决定是否邀请第三方参与,并明确他们的角色和责任。这样,调解中的第三方参与可以为解决争议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结语 法院调解时,可以邀请亲人参与,但非强制。当事人应根据个人情况决定。人们生活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受周围力量影响,解决矛盾纠纷往往需要多方协助。调解员善于调动外部因素,获得当事人亲友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应通知其父母或监护人参与。但若年满16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同意不通知,可不通知。调解中的第三方参与可根据调解规定和当事人意愿,提供中立观点和专业意见,促进争议解决与合作。但需慎重考虑,确保不增加复杂性或引发更多争议。调解人应与当事人共同决定是否邀请第三方,并明确其角色和责任,为解决争议提供更多选择和机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条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场纪律。对违反听证会场纪律的,听证主持人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干扰听证正常进行的旁听人员,责令其退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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