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的主体的变更: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