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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租人支付租金义务有哪些
释义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不影响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免相应租金。
    (3)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一、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出租人: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根据承租人对出卖物、出卖人的选择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出租人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未经承租人的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买卖合同内容;
    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
    租赁物: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这点容易产生纠纷,如何认定出租人是否干预选择租赁物?这是承租人对出租人抗辩租金的一个理由;
    租赁物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归属出租人;
    租赁物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由于承租人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所以承担责任,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在租赁期间由承租人承担;但是出卖人的质保期内维修义务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这点民法典没有规定,但根据租赁物的买卖合同一定要约定清楚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义务;
    承租人:承租人向出卖人索赔的权利,出租人应当履行协助义务;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买受人的权利。
    租金: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在合理期间不支付租金,出租人享有选择要求支付全部租金、或解除合同的权利;承租人支付大部分租金,无力支付剩余租金,租赁物的剩余价值大于剩余租金价值,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二、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三)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二十三条【出租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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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2: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