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办理流程如下: (一)、采矿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 (2)、经评审、认定的储量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 (3)、新设立的采矿企业名称预核准手续。 (二)、40日内做出采矿权申请受理决定: 准予登记: (1)、局长签发责任表下发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2)、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4)、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5)、局长签发责任表发采矿许可证; (6)、在矿区所在的进行公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