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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金合同有什么特征
释义
    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一、双倍返还定金是返多少
    双倍返还定金是返还收受定金的两倍。具体定金的处理如下:
    1、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主张返还双倍定金,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定金合同合法、成立。
    所谓定金合同,是指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1)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定金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定金合同不能离开主合同而独立存在;
    (2)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无效;
    (3)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4)定金合同须以货币为标的,且不能超过法定限额。《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2、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双倍返还定金。
    3、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行为,即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4、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的基本条件。
    二、哪种定金可以退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两种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数额限制不同。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对订金的数额,法律没有限制,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商定。对于订金的约定应明确具体,例如当事人约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
    3、规定的后果不同。根据规定,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只有在合同履行后,才能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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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5:36:13